由施工負責人組織人員對皮帶沿線進行全面、認真檢查,將皮帶上的工具或影響皮帶運行的物件全部撤出,將巷道內的工具,剩余材料全部回收并撤施工地點,清理現場雜物,并通知調度室。合格后方可收工。
施工前準備:
1、施工前,必須向礦調度室調度員、監控室監控員匯報,經調度員、監控員允許后方可施工;施工后向監控員、調度員匯報完工指令。
2、施工前,施工負責人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,所有參與施工人員要認真學習安全措施。
3、施工前,由施工負責人負責現場所有人員對本措施貫徹表再次進行簽字確認。
4、由安監科負責派一名安全員現場監督,全面負責作業期間的安全工作,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作業,未結束前不得離崗。
5、施工前,將拆卸需要的各類工具全部安放在拆卸指定地點,并對其安全性進行檢查。
施工安全措施
1、施工過程中發現作業點存在安全隱患時,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作業,采取可靠措施,并向有關領導匯報,待徹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后,方可繼續工作。
2、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聽從施工負責人指揮,排除可能存在的一切隱患方可進入作業地點。
3、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辦理停電手續,并由施工負責人配專職電工負責停送電,拆除饋電、啟動器、電機、電纜及所有電氣設備前必須將上一級電源斷電,并懸掛“嚴禁送電”警示牌,杜絕人為誤送電,并派專人對該斷電電源進行看護,電氣設備拆除后由施工負責人進行解除警戒。
4、電氣設備的停送電由專人進行操作,并嚴格按照《停送電規程》、《煤礦安全規程》、《特工種操作規程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5、所有特種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,并且持證上崗。
6、進行每項拆除作業施工前,應對所屬范圍內一切事物進行檢查,清除所有浮物、碎石等,確保安全通道的順暢,嚴禁閑雜人員在施工現場走動。
7、設備在回收過程中嚴禁將設備損壞變形。
8、電氧化安全措施
需要進行電氧化作業時,需遵循如下措施進行施工:
(1)由施工負責人辦理電氧化作業審批表,待各領導會審,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和安全設施到位后方可進行作業。會審表后附此措施。
(2)施工前由通風科派專職瓦檢員全程跟隨施工。
(3)專職瓦檢員負責施工前和整個施工過程中的瓦斯監測,只有當施工各地點附近20m范圍內瓦斯濃度低于0.5%且無局部瓦斯積存時方可允許使用電氧焊作業。
(4施工前,由施工人員負責認真清理施工地點附近20m內易燃物、雜物。
(5)由施工負責人負責在施工地點配備至少2個合格的滅火器、就近距離敷設水管至作業地點、消防桶等消防設備。